東海大學農健學院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系友與企業募款獎助學金

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30 日系務會議訂定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東海大學農業暨健康學院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為協助本系清寒、弱勢與急需救助之優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募集系友支持,特設立東海大學農業暨健康學院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系友與企業募款獎助學金。

第二條 主辦單位:東海大學農業暨健康學院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以下簡稱本系)

第三條 申請人資格條件:(以下一至二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就讀本系學士班大一學生。
二、財務或其他條件,至少須符合下列條件兩項以上:
(一)、符合各縣市政府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二)、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三)、家中負擔家庭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四)、未領有政府、公民營企業與財團法人學雜費減免及獎學金。
(五)、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

第四條 申請程序:
一、申請日期:每年 9 月 30 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申請單位:本系系辦公室。
三、檢附文件:
(一)、「東海大學農業暨健康學院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友與企業募款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格式如附表)。
(二)、存摺封面影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至申請書)。
(三)、自傳(自述家庭狀況及求學態度,請親筆手書至少 1000 字)。
(四)、國稅局開立全戶財產清冊及年度全戶個人所得清單影本(本國籍生必附,中低/低收入戶及境外生得免附)。
(五)、其他符合申請人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請詳申請書審核項目欄)。

 

第五條 查核與審定:
一、申請人資格由本系查核,合格申請人由本系系務會議審定獲獎助金學生名單。
二、審定之獎助金受獎學生名單,由本系公佈。

第六條 獎助金之發放:
經審定通過之受獎學生,每名按月由系發展基金核發獎助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正,發放期間為上學期 4 個月(10-1 月),下學期 4 個月(3-6 月)。

    第七條 獎助學金名額:
    每學年提供 5~8 名獎助金名額(依募得獎助學金金額調整名額)

     

    第八條 獎助學金之停發及追償:
    一、受獎學生須提交每學期成績報告及學年度學習成效報告,若未如期提交,停發獎助金。
    二、受獎學生如發生退學、休學或轉學情事,尚未撥款之獎助金予以停發。
    三、受獎學生檢附之申請獎助學金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情事,本系得追回已受領之獎助學金。

    第九條 其他:
    一、本系期許受獎學生致力提升學習成效,並於課餘之暇,擔任系上公共服務(5 小時/每人每月)或讀書會志工。
    二、為表彰受獎學生之努力,並鼓勵更多青年學生向學,本系將適時舉辦系友與企業募款獎助學金感恩茶會,邀請系友及受獎學生同聚。

    第十條 若獎學金發放已罄,本辦法自動廢止。

    第十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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