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獎學金

東海大學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教學助理」獎學金實施細則

民國95年3月2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89年11月30日院務會議通過
民國89年12月6日第三十五次行政會議通過
  1. 本實施細則依據「東海大學教學助理獎學金辦法」及「教學助理甄選辦法」訂定之。
  2. 教學助理從本系大學部或外系高年級(三、四、五年級)甄選,以提昇大一、大二年級必修科目之學習效果、培養讀書風氣及協助授課老師從事有關強化該課程之教學工作。輔導科目由本系課程委員會決定之。
  3. 教學助理甄選員額以每十五名學生甄選一名為原則,單班之學生,最多甄選四名,雙班為八名。教學助理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七十分,且勞作成績不得低於七十五分或名列該班前百分之五十。
  4. 符合教學助理資格之學生,應於每學期規定期限內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5. 本系教學助理獎學金委員會除依申請學生之學業及勞作成績外、並依個人品性及服務態度,以公平、公正及公開方式甄選教學助理,獲獎學生經院長同意後造冊送至學務處彙整。
    教學助理每學期甄選一次,得連續聘任。
  6. 教學助理獎學金之總金額依學校獎助學金預算訂定之。
  7. 教學助理之服務時數,每週以六小時為原則,教學內容、方式及地點依任課老師決定之。
  8. 本實施細則經系務、院務會議通過後送學務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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