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畜產與生物科技學系

學生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實施細則

101年6月5日系務會議通過
101年6月12日院務會議核備通過
102年5月1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4月1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6月23日院務會議核備通過
104年9月15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104年10月27日院務會議核備通過

第一條 本細則依據本校學生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實施要點第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系訂於每學期辦理學生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申請作業;學士班修習滿5學期之學生,得於期中考前向本系提出申請。

第三條 申請者需繳交下列文件:

 一、歷年成績單一份。
 二、自傳(含申請動機)一份(一千五百字以內)。
 註:申請者得附推薦函正本、研究報告影本或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書面資料。

第四條 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學生每次之甄選名額上限為10名。

第五條 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學生甄選以審查成績為評定標準,審查成績係就申請者所繳交之文件審查評分之。

第六條 本系於辦理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學生甄選前設立『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學生審查委員會』,以處理有關甄選之各項試務工作。

第七條 錄取五年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學生(以下簡稱錄取生)得提前選修碩士班課程,修業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其學分可於入學本系碩士班當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申請抵免碩士班畢業學分(不含碩士論文),申請抵免以一次為限,該課程若已計入學士班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第八條 錄取生應與碩士班入學考試一般考生公平參加入學甄試或考試。

第九條 若有其他未盡事宜,依本校及本系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送院務會議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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